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发生虚假诉讼哪里受理?

发生虚假诉讼哪里受理?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可分为侵财与非侵财两种类型,是通过刑法第九修正案及《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确定下来的罪名。根据上述法条理解,所谓“虚假诉讼”是针对已经发生的诉讼行为进行规制的法条。而诉讼的进行又以法院为载体,所以针对该问题,应该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再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判。即,虚假诉讼罪人民法院受理。二、虚假诉讼罪的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特定的主观目的,不论是否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的,均能构成本罪。如行为人为了要回借款,但碍于脸面不好意思开口,遂将债权虚假转让他人,由他人提起诉讼讨还借款的。这种情况,也符合本罪所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三、形成原因虚假诉讼案件却越来越多。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是:首先,恶意诉讼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在民事诉讼中难度较大,需要大量提供假证据,使法官足以相信恶意诉讼的事实才能实现。而虚假诉讼,只要双方当事人串通好,一个主张,一个自认,就没有争议,就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就能够轻而易举地实现恶意诉讼的目的。其次,在民事诉讼中有较多当事人不必进行对抗、对质的机会,留出了能够被恶意利用的口子。例如支付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特别是调解书。对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的债权,不必起诉,申请支付令即可;甚至提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都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轻易就能实现双方当事人的恶意。即使是调解书,只要双方当事人起诉、应诉,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获得,从而取得强制执行效力。有这样的诸多空间可以利用,虚假诉讼当然不会少见。再次,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越来越多,法官的工作量越来越大,稍不留神,就会被虚假诉讼的当事人钻空子。四、具体的处罚内容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虚假诉讼扰乱了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破坏了社会诚信,或许还损坏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虚假诉讼,应适度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公民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后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权,那么在提起诉讼后也是会有相关机构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法分子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是会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所以在发现了此类虚假诉讼时也是会对当事人的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网络诈骗2万去自首会判刑么?
      网络诈骗2万去自首会判刑么?目前公安机关对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非常大,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即构成立案标准。一些不法分子进行网络诈骗后,迫于压力会选......


·刑诉法130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展开检查、勘验,以收集更多的证据。当然,这种侦查手段要合法的进行,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导致对方轻伤二级什么罪
      导致对方轻伤二级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


·二手车交易合同样本
      二手车交易合同样本当前二手车市场极其火爆,网上也有很多二手车交易市场平台。很多消费者看重二手车的价格,希望买到物美价廉的二手车。但是为了防......


·早在2016年许多城市就相继出台了各种买房限购政策,而这些政
      早在2016年许多城市就相继出台了各种买房限购政策,而这些政策在2017年后有更有了新的规定,这使得广大购房人士的购房之路愈发艰难了。很多人想要买房......


·公路设计征地拆迁的前期工作有哪些?
      公路设计征地拆迁的前期工作有哪些?一、进行公路用地申报,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公路设计用地图纸必须经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如果涉及到林业......


·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也很多种
      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也很多种,可以通过双方来进行协商解除,也可以通过法律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诉讼解除,那么如果在签订完劳动合约之后发现对自己不是......


·近几年,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火爆行情的带动下,商铺价格也呈现一路
      近几年,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火爆行情的带动下,商铺价格也呈现一路走高的态势,因此,也吸引了一部分资金丰裕的投资者将投资标的放在了商业用房上,为了......


·专利权侵权与商标侵权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侵权与商标侵权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对象和范围不同专利权的对象是获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前人没有的、先进的、经过......


·安徽残疾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残疾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最近一段时期,安徽省加快了城镇建设步伐,很多农村土地被政府征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对于被征地农民,政府财......


·借条没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是几年
      借条没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是几年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