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当场行政强制执行四十八小时之内补办相关手续吗?

当场行政强制执行四十八小时之内补办相关手续吗
  
  一、当场行政强制执行四十八小时之内补办相关手续吗?
  
  当场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四十八小时之内补办相关手续,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二)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作为执法人员来讲,如果超过24个小时就没有向主管人员报告,那么当事人已经涉嫌违法。可以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是有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必须是情况已经非常紧急,不然一般都得等到手续下来后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伙私募基金的特点有哪些
      合伙私募基金的特点有哪些?“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常见的说法,指国外的某某俱乐部,或可解释为兼并和收购,根据不同的人群设置门槛不同,但......


·离婚财产分割都有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都有什么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根据我国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


·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
      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


·一、未婚生子的孩子四岁抚养权给谁?
      一、未婚生子的孩子四岁抚养权给谁?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抚养权归属条件】【第一条】两周......


·执行死刑的具体程序
      ①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交付执行。超过7日没有执行死刑的,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的院长重新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


·合同中法律诉讼条款有哪些?
      合同中法律诉讼条款有哪些?合同中诉讼条款主要包括:诉讼条件、起诉地区、诉讼证据保存这三个部分。原告(公民、法人或团体)必须与本案有明确的利害关系......


·银行房贷放贷时间一般多久
      银行房贷放贷时间一般多久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后1-7日内......


·三岁孩子抚养权归谁抚养?
      一般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都会牵扯到了抚养权的的问题,对于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国家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一......


·工伤鉴定几天能出结果?
      在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受伤,在生活中的受伤都要自己来承担责任,主要的损失就是医疗费比较多,但是在工作中受伤就是属于工伤,可以在认定之......


·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


·遗产继承公证费如何收的目前
      遗产继承公证费如何收的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