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男方不要女方事实婚姻可以解除吗?

男方不要女方事实婚姻可以解除吗?
  
  一、男方不要女方事实婚姻可以解除吗?
  
  男方不要女方事实婚姻可以解除。在我国事实婚姻已经是不存在的,双方的男女关系不融洽便可以自行分开,没有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后,在民事领域我国已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按同居关系对待。如因财产分割或子女据扶养发生纠纷方可到法院起诉一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 不管哪方提出分手,都不存在补偿问题。
  
  二、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第四十八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第四十九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四)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第五十一条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第五十二条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的确立并不是通过同居时间就可以确立的,而是需要法律程序在法定年龄内进行结婚登记,这样双方收到婚姻法的保护。年轻男女再情窦初开时往往会因情感问题触及法律边界,在自身没有一定能力面对时,要保持理性处理情感问题,切勿冲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民事纠纷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


·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数额新标准是多少?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上追捕和逮捕是什么意思
      法律上追捕和逮捕是什么意思(一)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


·名义股东和隐性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名义股东和隐性股东的区别是什么?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我国的《公司法解释三》使用的是"实际出资......


·不当得利属于侵权行为吗
      不当得利属于侵权行为吗一、不当得利属于侵权行为吗不当得利事实上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因其也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


·新工伤保险条例解释是什么
      新工伤保险条例解释是什么新工伤保险条例解释是什么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


·网络侵权行为种类主要是什么
      网络侵权行为种类主要是什么(一)是侵害人格权。主要表现为: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3、发表攻击、......


·疫情期间正常上班工资补助是多少?
      疫情期间正常上班工资补助是多少?只有从事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才有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300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


·债权债务和资产负债相同吗?
      债权债务和资产负债相同吗?不一样。1、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就是资产负债表整个负债那部分2......


·专利撰写合同的模板是什么?
      专利撰写合同的模板是什么?在工作或者学习中,你可能会做出一些非常实用的东西,这时候你需要专业一份专利合同,但是你又不会写,这时候该怎么呢?......


·男方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男方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一、男方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