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公司证明包括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公司证明包括哪些材料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四)《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扩展资料:
  
  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赔偿项目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对于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请求,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有异议的,有赔偿义务人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有赔偿义务人承担不利后果。
  
  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报案办理。办理时 ,还应对这类相关的受害者进行救治,保护这类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这类人员的实际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生工伤死亡的,工伤保险基金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合同生效条件成立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条件成立条件有哪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


·一、诉讼离婚户口自动迁回的吗?
      一、诉讼离婚户口自动迁回的吗?不会,须有相关手续才可以办理户口迁出。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一般来说户口迁出有两个办法:......


·出售房产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在现在生活,可能有些人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所不得不出售房屋,出售房屋的话,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费用,比如说出售房屋个人所得税,那么出售房产个人......


·第一继承人是儿子还是女儿
      第一继承人是儿子还是女儿?儿子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


·2023工地死亡一人谁负责?
      工地死亡一人谁负责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法院查封拍卖与诉讼标的额的裁判规则是什么?
      法院查封拍卖与诉讼标的额的裁判规则是什么?1、判定执行实施案件是否存在超标的查封情形,首先应当查明案件执行标的数额,其次再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价......


·一万多的债务法院受理吗
      会。欠债一万以上不还法院会受理的。无论多少金额的民间借贷纠纷,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一般都是......


·股东租下的场地转租给公司是否合法?
      股东租下的场地转租给公司是否合法?股东租下的场地转租给公司是合法,但是前提必须是这样的,一种转租的情况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知悉的,也就是说不存在......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决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协商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那此时不可以再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此时只能选择向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孩子抚......


·北京离婚证样本是什么颜色的?
      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的,结婚以及离婚采取的都是登记主义,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