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强制执行书的直接送达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书的直接送达方式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书的直接送达方式有哪些
  
  送达方式有:
  
  (1)直接送达。所谓直接送达又称为交付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书应当在执行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 事人是公民的,应当直接送交本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送交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此 外,本法确立了直接送达优先的原则,即应先采取直接送达的方 式送达,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当事人不在场的,才可以采取其他 方式送达。 规定直接送达优先原则,是因为直接送达是最简便 易行的方式,并且对当事人知情权的保护最为有力。
  
  (2)留置 送达。是指当事人拒收送达文书时,行政机关把送达文书留在 当事人住处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行政机关直接送 达文书有困难时,委托当事人所在地行政机关代为送达的方式。 委托送达一般是在当事人不在行政机关的辖区内,直接送达有 困难时适用。接受委托的只能是其他行政机关。行政机关需要 委托送达时,应当出具委托函,将委托的事项和要求明确地告知 受托的行政机关。?
  
  (4)邮寄送达。是指行政机关直接送达有困 难时,将送达文书交邮局用挂号信寄给当事人的送达方法。?
  
  (5)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不宜或者不便直 接送达时,行政机关将送达文书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转交的送 达方式。
  
  (6)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行政机关以公告的方 式,将需要送达的文书的有关内容告知当事人的送达方式。无 论当事人是否知悉公告内容,经过法定的公告期限,即视为已经 送达。
  
  二、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第三十七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第三十八条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配合办案单位的调查,案件的处罚人员在接到处罚结果的时有异议的,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提出相关的行政复议,对这类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公诉包括强奸案吗?
      刑事公诉包括强奸案吗?一、刑事公诉包括强奸案吗?刑事公诉包括强奸案,强奸罪属于刑事犯罪。《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


·遗嘱见证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吗
      遗嘱见证人可以做遗嘱执行人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


·一、夫妻结婚财产是共有吗?
      一、夫妻结婚财产是共有吗?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


·被拘留了单位能开除吗?
      被拘留了单位能开除吗公司不能因劳动者被拘留解除合同,但劳动者符合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被拘留,并非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不能因......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最高会判多久?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最高会判多久?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最高会判多久?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


·倒卖走私汽车怎么处罚
      该行为构成走私罪。以走私罪共犯论处。具体处罚是:《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


·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来承担
      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来承担一、分居期间个人负债谁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一、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常会碰到各种意外受伤的情形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常常会碰到各种意外受伤的情形,现在社会上流行的养生、佛性也都愈加重视健康与安全问题,然而在工作中相比其他情况更容易受伤,如......


·借款居间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借款居间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借款居间合同属于居间合同的一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实践中双方签订的借款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


·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
      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是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二是依职权或依投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2)海关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