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

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
  
  一、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的有关情况。
  
  《解释》共计10条,主要规定了8个方面的问题。其中首次明确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该《解释》第一条明文规定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或轻伤九人以上,或重伤两人、轻伤三人以上,或重伤一人、轻伤六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关于审理玩忽职守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佝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索院《关于人民检在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 高检发释字[1999] 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玩忽职守案(第397条)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回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律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史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 100万元的;
  
  3.询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 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拘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的批复》(2000.10.9 高检发研字〔2000〕20号)
  
  这类案件的审理,相关的调查单位对这类案件的违法情况和案件后果进行处罚,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处罚。处罚时,相关的犯罪人员还应积极地聘请律师,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无论签订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都享有自主择业权。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


·一、在工伤认定后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在工伤认定后诉讼时效是多久是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注;行政诉......


·他项权证办理要多久放款?有哪些相关流程?
      房屋对我们来说越来越重要了,不仅仅是我们休息生活的地方,更是我们家的象征。我们无时无刻不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家,但现在的房屋价格也是越来越高。......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损失如何确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损失如何确定?1、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制造枪支买燕尾型材犯法吗?
      有些年轻人出于好奇,在网上购买燕尾型材,用来制造枪支。这种型材是制造气枪的主要材料,一般是不允许买卖的。我国历来对枪支控制的非常严格,对于制......


·兄弟姐妹放弃继承协议附期限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


·协议终止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
      协议终止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一、协议终止的法律性质协议终止,即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


·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
      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一、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是不合法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破产按照一定......


·购房广告该怎么产生法律效力
      实际中,很多出卖人利用广告作过分夸大宣传,诱骗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但事后却不予兑现,导致商品房购房广告纠纷逐年上升。而依据法律规定,购房广告......


·商品房过户的手续谁来办
      商品房过户的手续谁来办一、商品房过户的手续谁来办(一)购房人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申请人和义务人根据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有关规章规定,购房人是办理......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否会有补偿?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否会有补偿?一、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否会有补偿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如果是经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