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

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
  
  一、最高院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有哪些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的有关情况。
  
  《解释》共计10条,主要规定了8个方面的问题。其中首次明确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该《解释》第一条明文规定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或轻伤九人以上,或重伤两人、轻伤三人以上,或重伤一人、轻伤六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关于审理玩忽职守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佝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索院《关于人民检在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 高检发释字[1999] 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玩忽职守案(第397条)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回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律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史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 100万元的;
  
  3.询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 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拘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的批复》(2000.10.9 高检发研字〔2000〕20号)
  
  这类案件的审理,相关的调查单位对这类案件的违法情况和案件后果进行处罚,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处罚。处罚时,相关的犯罪人员还应积极地聘请律师,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具体如何?
      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具体如何?土地使用证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证明文件之外,更是处理其他事物比如房产证的办理、建设工程的报批报建等事务必......


·担保期限是多长?
      为他人担保,如无约定,担保期限为债务到期后的六个月。根据《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


·荆州交通事故官司流程
      荆州交通事故官司流程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一、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


·酒驾肇事逃逸后自首坐几年牢
      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者的刑罚幅度是完全不同的。交通肇......


·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怎么算补偿?
      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怎么算补偿?一、平房拆迁拥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偿: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侵权
      在生活中,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包括哪些呢?需要侵权人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通过下面内容,就可以得到一定的了解。一、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什么材料?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是经营过程中最可能出现的情况,但是往往容易被人忽视,如果不办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而营业场地发生......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1、法律规范之中并没有明确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


·导致他人轻伤一级判什么罪
      导致他人轻伤一级判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


·2023犯罪主体是指什么
      犯罪主体是指什么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