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婚姻一方逝世后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婚姻一方逝世后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根据上述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一方死亡的,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注意此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离婚时的分割办法有所差异。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应按当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妇女、儿童一方等原则进行分割,因为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双方相互丧失对方的继承权。而在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的一方配偶享有对方的继承权,所以,分割遗产时,采取平分的原则并无不妥。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转化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即继承权转化为财产所有权,继承人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只要符合法律的程序,他人无权干涉。例如,寡妇继承了丈夫的遗产后改嫁的,完全有权利带走其继承的财产。二、继承权的权利实现。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如果说公民出现死亡的情况下也是会由配偶、父母以及子女来继承生前的财产,如果说当事人在生前订立了遗嘱后也是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的,当继承人死亡后遗嘱则会自动生效,继承人也是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继承遗产的,同时继承人也是可以放弃继承权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徐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关于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从来都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同时也是大众比较关心的内容。虽然,盗窃罪的量刑是由《刑法》统一作出规定的,但是由于各地的情......


·一、婚后理财怎么分割财产?
      一、婚后理财怎么分割财产?如果收益是基于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同后进行投资行为所产生,无证据证明具体比例的,推定为共同财产投资收益,归夫妻共同......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


·可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吗?
      可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吗?一、可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吗?可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但必须要拥有一定的条件,比如说提供担保以及在30天内进行诉讼,诉前财产保......


·处理后的遗产如何要回放弃的继承权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
      处理后的遗产如何要回放弃的继承权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权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


·价格欺诈行为主要表现是怎样的
      价格欺诈行为主要表现是怎样的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


·最新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一、最新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最新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共同遗嘱必然是指共同遗嘱人将其共同一致的意思通过一个遗嘱形式表示出来,形成一个内容相互关联的整体遗......


·阜阳企业拆迁补偿的规定
      阜阳企业拆迁补偿的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资源的稀缺,部分企业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拆迁的问题,那么当企业遇到拆迁时应当怎......


·签了劳务合同劳动关系能被认定吗?
      签了劳务合同劳动关系能被认定吗?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都是劳动......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