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醉驾交通事故赔偿了之后要干什么?

一、醉驾交通事故赔偿了之后要干什么?
  
  醉驾交通事故赔偿了之后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醉驾入刑是指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是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的情形,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犯罪行为只要求驾驶者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法定标准,不要求情节恶劣及造成危害后果。《刑法修正案(八)》的施行体现了我国加大对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二、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行为的认定标准是基于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确定的,达到80毫克以上的就可以认定为醉驾行为,相关情况可以由交警部门对驾驶人员进行立即控制,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按照造成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应该怎样制定
      劳动合同是保护我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一类法律文书,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有着严格的固定。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相应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刑事案件法院判决前罚金什么时候交
      刑事案件判缓刑的罚金应当在判决生效后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法......


·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组织卖淫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


·起诉事实婚姻的案由需要写在起诉状里面吗?
      起诉事实婚姻的案由需要写在起诉状里面吗?一、起诉事实婚姻的案由需要写在起诉状里面吗?需要写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事实婚姻案件作......


·耳聋司法鉴定有什么需注意的?
      法治社会越来越讲求证据,而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种侦察和鉴定科技也开始发展规范化,在涉及经济赔偿的纠纷中往往双方会对伤情有争议,这就需要一个专业......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条件是什么?(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


·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书;医疗费票据;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营养费单据;辅助器具费单据;医院的相关材料:诊断证明、出院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毒品数量如何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毒品数量如何算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毒品是最主要的犯罪对象。在一般情形下,毒品数量的多少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成正比......


·股份转让合同范本
      股份转让合同范本一般而言,投资者投资某家公司使其能够成立上市,那么投资者就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享有公司股权,享有公司每年盈利的分红。但是由于......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一般为如下: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住房公积......


·离婚财产分割情况有哪些
      男女双方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但是如果通过诉讼离婚分割财产的话就要就具体情况而论,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