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员工工伤住院算不算全勤?

员工工伤住院算不算全勤?工伤休假不是出勤,休假后不是全勤。全勤,顾名思义是职工在规定的工作和学习时间里没有缺勤,严格地来说,是没有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工留薪期也是缺勤,不属于全勤。但对一些特殊的休假,法律法规规定视作出勤或者按出勤享有相同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工伤的认定范围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应当及时的治疗,并进行合法的工伤认定,属于工伤事故的可以享受合法的工伤待遇,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假期,在这个期间虽然不属于出勤,但是可以获得规定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拒不发放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权利
      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历来就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并且现在都是带有行政强制和先进的技术等一系列综合性的方法进行的。从申请到最终依法获得土......


·一、遗嘱过户不需公证了吗?
      一、遗嘱过户不需公证了吗?是的。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


·法律规定什么是羁束行政行为?
      法律规定什么是羁束行政行为?一、法律规定什么是羁束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行政行为的适用条件、程序、范围等内容有明......


·安置房是否能买卖,可以买卖安置房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种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除劳......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一、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书如何写?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收款证明以及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今________收到的还款_____......


·主动坦白量刑是否可以从轻
      一、主动坦白量刑是否可以从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


·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相信您和我们一样,都知道军人的婚姻与普通人的婚姻是有很大区别的,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会有很多的规定与限制条件。那么,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


·一、村委员会选举误工费有没有?
      一、村委员会选举误工费有没有?村里选举是没有误工费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
      现在房产的增值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一些地理位置较好的地方,很多人因此发了财。那么离婚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呢?这样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我们在......


·纳税检查规定是什么?
      纳税检查规定是什么?  一、组织纳税自查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建立自查制度,结合财务核算过程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照现行税收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