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教学视频作品著作权保护吗?

教学视频作品著作权保护吗?教学视频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只要是作者创作的作品都是可以认定为著作权的,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法律责任。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需要明确的是,著作权的保护是有期限规定的,法律上也对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以及期限进行了规定,教学视频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是可以享受到著作权保护的,而对于其它人员存在侵犯行为的还需要追究相关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何区别
      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何区别对于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很多人肯定以为他们很是一样的,只是说法不一样而已。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


·怀孕期间请病假工资法规依据是什么?
      怀孕期间请病假工资法规依据是什么?一、怀孕期间请病假工资法规依据是什么?《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


·抗辩权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抗辩权的法律风险是什么您对于抗辩权了解的可能不是很多,抗辩权哥行使权是相对的,抗辩权的行使意味着行使权就受到阻碍。行使抗辩权对行使权的行使过......


·免责抗辩权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免责抗辩权的概念具体是什么?平时您在生活当中跟别人对待同样的一件事情意见相反的时候,也会口头的进行辩驳,但是这种辩驳跟我国法律上所赋予公民......


·案件诉讼的标的额是什么意思?
      案件诉讼的标的额是什么意思?案件诉讼标的额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的价值,如买卖合同中,买卖物品的总价款即为该合同的标的额。标的一般就......


·划分标准
      划分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


·一、湖州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湖州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
      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


·医疗费:到医院需要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期间的医
      医疗费:到医院需要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期间的医药费、住院的费用、整容费等,这些因为交通事故所花费的费用,一定要把检查单子、消费发票等凭证保......


·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该如何解决?
      村委会征地补偿不发放该如何解决?如今人们的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市民的炒房热度也是蒸蒸日上,越来越多的企业楼盘拔地而起,促使不少土地被征用盖......


·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转让房地产
      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转让房地产一、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转让房地产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