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权无偿转让税收情况是怎样的?

股权无偿转让税收情况是怎样的?
  
  股权无偿转让税收情况
  
  无偿转让股权的税收问题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对于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遗产处分是指股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股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公证书(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证明)、《继承公证书》等相关证明,并填写提交《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税务部门应认真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二)对于无偿赠与获取的不征税的股权再转让的,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股权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对于其他情形的自然人股东将股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股权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定。
  
  自然人股东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按照总局文件有关规定,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权转让价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的;
  
  2、股权转让价低于同一投资企业其他股东同时或大约同时相同或类似条件下股权转让价的;
  
  3、股权转让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
  
  4、股权转让所得低于最近一期股利分配所得的;
  
  5、股权转让时投资企业留存收益为正数,股权转让价中没有包含该自然人股东所应享有的份额的,或转让价低于自然人股东应享有的所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6、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股权无偿转让税收情况是怎样的相关内容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由此可见,股权转让的生效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必须要履行相应的规定,才能受到合法的保证。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的网站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情形有几种
      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情形有几种一、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的情形有几种(1)原告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


·在我国醉驾120毫升怎么处罚
      在我国醉驾120毫升怎么处罚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


·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


·生产销售劣药处罚是怎么样的?
      生产销售劣药处罚是怎么样的?【生产、销售劣药罪】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中的生产和销......


·口头传唤时间限制超过8小时是否违法
      口头传唤时间限制超过8小时是否违法?口头传唤时间限制超过8小时不违法,因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延长传唤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包括什么意思
      相信在生活当中很多人都有一个陋习就是,对那些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不会再去花费时间具体的研究。就像是我国有些普通民众在使用国有土地资源的时候就是......


·股份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股份是否属于共同财产1、有约从约。《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一、醉驾行政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一、醉驾行政处罚的内容是什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情况?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情况有哪些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


·租户疏忽引发火灾,房东也要担责
      房屋“一改多”改造后再出租,会导致租户居住拥挤、出入通道狭窄、消防设施缺乏等问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