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配偶去世后财产遗产分配有什么规定?

一、配偶去世后财产遗产分配有什么规定?
  
  丈夫死了遗产需要通过合法的继承方式进行分配。在我国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四种继承遗产的方式。如果丈夫去世留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那么按照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这样对财产分配的:
  
  1、首先将丈夫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其次丈夫的遗产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世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进行继承。
  
  在遗产分配时,对于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生前对丈夫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财产分配涉及多个人的利益,需要在多人个人当面确认无误之后再实施遗产分配。当事人有巨大遗产分配的,应当找遗嘱执行人或者代理人代为分配,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冲突。遗产继承一般遵循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父母的顺序安排继承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企业债务危机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企业债务危机的原因及解决途径当一个企业面临债务危机的时候,它会给经济领域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对此,政府出台了相关的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吗
      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吗一、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吗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一般退休年龄以前,符合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时,可以自愿申......


·公司法法人代表规定的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法人代表规定的职责有哪些?由于公司在依法成立之后,需要与多方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为了更好的保护各方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在......


·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一、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现在分居不论多长时间都不可以自动离婚,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


·合同诈骗罪汇款地管辖权是哪里
      合同诈骗罪汇款地管辖权是哪里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立案管理的,应该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理,如果是诉讼管辖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中......


·对犯罪既遂分类规定了哪几种
      犯罪既遂分类有几种1、结果犯结果犯的犯罪既遂,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所谓法......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是什么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要继续履行合同吗
      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是什么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要继续履行合同吗一、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关于违约金与继续履行的关系,我们认为在坚持违......


·起诉离婚须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不用请律师
      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必然是因为离婚夫妻在某些方面产生了争议,因而只能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才能定纷止争。然后在......


·在中介买房子注意什么
      在中介买房子注意什么(一)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在租客不......


·法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法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一、法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代理......


·一、长沙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长沙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长沙工伤鉴定标准主要划分为十级,具体内容如下: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