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专利权人的身份信息如何填写

专利权人的身份信息如何填写?专利权人的身份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即可,填身份证号的最直接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发明人的利益,并且填上身份证号能够避免那种同名的情形出现,出于保护的目的,需要填写上。申请专利需要准备的资料有: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具有说明书附图时须提供)各一式一份。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一份。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一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一份。二、专利权的特征1、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知识产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2、时间性时间性,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不是无期限的,而有限制,超过这一时间限制则不再予以保护,专利权随即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3、地域性地域性,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它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关于专利权人身份信息的填写就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了,知识知知识产权总局的工作人员要求专利权人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的话,其实专利权人应该按照申请表格上面提示的信息依次填写。身份信息填写错误的话,会影响到专利权审核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案件如果尚未作出判决盗窃罪能否取保候审
      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在很多国家都有关于盗窃行为的处罚,而我国......


·总监理人员更换可以吗?
      总监理人员更换可以吗?在结构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离岗,项目经理离岗须向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离岗须向建......


·用人单位不存在是否应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不存在是否应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所依据的劳动关系事实,应当以发生工伤事故时为准。事发后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不影响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所......


·海关事务担保担保人有什么条件?
      1、担保人要具有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根据我国民事基本法律--民法典和担保基本法律--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精神,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人才能作担保人。何谓......


·在我国合法夫妻的当事人双方的财产认定为双方的共同
      在我国合法夫妻的当事人双方的财产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我国的相关法律有所规定,双方只要持有结婚证或进行约定即可。对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所保护。下......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1、职工在工作期间,有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和精神上受到损失的,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其中要提交工......


·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终结破产清算程序一、终结破产清算程序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


·办理协议离婚注意什么问题
      由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因此要想离婚的话就必须要按照《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方式来办理才行。而其中无论是办理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私募基金分红公告
      私募基金分红公告私募基金的分红方式有哪些:目前私募基金分红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拆分,二是分红。对于分红,投资者一般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


·如何进行医疗过错判断
      如何进行医疗过错判断一、医疗过错的概念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1、旧过失理论所谓旧过失理......


·最新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最新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