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缓刑通常是在法官对案件量刑处罚的时候同时宣告的,而只有符合《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的,那么才有可能被宣告缓刑。但对于罪犯来讲,被宣告缓刑后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根据刑法典第76条、第77条的规定,一般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三种: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典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典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新犯之罪和漏判之罪,不受犯罪性质、种类、轻重以及应当判处的刑种、刑期的限制。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此外,根据刑法典第72条第2款的规定,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因而,无论缓刑是否撤销,所判处的附加刑均须执行。
  
  二、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只有对那些符合缓刑条件的罪犯,法官在最后量刑的时候,才有可能同时宣告缓刑。而判缓刑的条件,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的。对于罪犯来讲宣告缓刑的法律后果无非就是三种,包括成功的缓刑、撤销缓刑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一、函证是什么?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


·无证驾驶是否会被拘留?
      无证驾驶是否会被拘留?无证驾驶可以算是比较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了,而一旦被交警发现存在无证驾驶行为的话,那么就会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员作出处理......


·商标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


·国家公职人员欠钱如何讨债
      国家公职人员欠钱如何讨债?遇到国家公务员欠钱不还的事情,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不得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


·没钱赔偿坐牢出来要还吗?
      没钱赔偿坐牢出来要还吗?一、没钱赔偿坐牢出来要还吗?没钱赔偿坐牢出来要还,情况民事方面的赔偿责任并没有尽到位,所以还需要赔偿,存在以下情况......


·遗产继承从何时开始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遗产继承从何时开始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规定,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应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根据我国......


·政府动迁不合理怎么办
      协商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


·钓鱼执法可以举报吗
      钓鱼执法可以举报吗一、钓鱼执法可以举报吗?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


·离婚后探望权有限制吗
      离婚后探望权有限制吗一、离婚后探望权有限制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对商品房买卖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因此在签订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但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


·意定监护文本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意定监护文本协议的内容是什么?一、意定监护文本协议的内容是什么?意定监护协议甲、乙双方原是夫妻。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