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经营不好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经营不好辞退员工怎么赔偿?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半年或以上按照一年计算。月工资指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综上所述,有些公司长期经营不好,濒临破产倒闭的局面,这种情况下期可以辞退部分员工,节约用工成本。当然,这属于公司因素辞退,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赔偿,如果员工的工资水平很高,在计算上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多人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可以使用一个吗?
      多人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可以使用一个吗?可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裁员情况下,可以使用同一个文件,不然,必须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上注明......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赔偿谁出?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赔偿谁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出,超出保险额度的,由事故责任方出。(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


·民法典第102条都有哪些
      民法典第102条都有哪些具体内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做了具体规定,相比于《民法通则》对于各项民事行为的规定更......


·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不过户行吗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不过户行吗很多人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当中,都只注重关注对房产证的过户办理,因而忽视了对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而且有一部分人甚至觉得......


·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
      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法院在接到民事起诉状后,除开不满足立案的形式要件外,必须登记立案,发给当事人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那么您知道这个民事案......


·智力障碍司法鉴定规定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智力缺损司法鉴定标准一级: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级: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


·一、没有结婚证能要抚养费吗?
      一、没有结婚证能要抚养费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


·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狗相撞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狗相撞算不算工伤一、上班途中电瓶车与狗相撞算不算工伤交警责任书确定,不是你主要责任,认定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在认定工......


·怎样证明没有侵权对方商标
      怎样证明没有侵权对方商标?这个问题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举证的,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没有做出商标权规定的,侵犯商标权行为的,当事人......


·南阳征地补偿药材标准是怎样的?
      南阳征地补偿药材标准是怎样的?南阳市是我国重要的药材基地,种植药材的农民很多。当农村遇到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农田会被征用。为此,南阳市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