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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的股权转让税费需要缴纳吗?

认缴的股权转让税费需要缴纳吗?
  
  认缴是指股东对其应当出资的股本并不实际进行出资,而只进行承诺和认可的行为。它的相对概念是实缴股本。我们知道,股权转让是股权持有人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那认缴的股权可以进行转让吗?认缴的股权转让税费需要缴纳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供您参考。
  
  一、认缴的股权能否转让
  
  首先,认缴的股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权转让合同应为有效合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认缴的股权转让税费需要缴纳吗
  
  
  1、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虽然股权有瑕疵,但是该股东仍拥有股权,也就可以对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转让瑕疵股权的股东所负的出资义务并不随股权转让而消失,除非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有约定,否则出让人仍有补足出资的义务。
  
  3、对股权转让收入的规定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2)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3)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三、相关的法律依据
  
  《关于发布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4、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5、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回答的认缴的股权转让税费需要缴纳吗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认缴的股权无论该股权持有人是否已经补足应当缴纳的股本,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其股权转让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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