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几级工伤?

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几级工伤?
  
  一、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几级工伤?
  
  在膝关节以下截肢,应定六级伤残。依据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f)六级32)一侧踝以下缺失,可以构成六级伤残。
  
  e)五级31)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可以构成五级伤残。
  
  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
  
  2.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人员待遇:
  
  (1)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
  
  (2)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4个月工资,二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2个月工资,三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0个月工资,四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8个月工资;
  
  (3)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其每月的护理费标准是:全部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发给护理费;大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护理费;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3.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6个月工资;六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4个月;七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2个月;八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0个月;九级为伤残职工本人8个月;十级为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
  
  (2)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90%;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要人自行择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2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2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1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1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被保险人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待遇。
  
  4.因工死亡待遇:
  
  (1)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4)因工致残1-4级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除按本条(1)(3)款的规定执行外,其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24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伤残者需要安装假肢、仪眼、镀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市或者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其所需费用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如果造成他人的伤残那么就一下要通过正规定的部门鉴定出来了等级才能进行合理的赔偿,而对于等级一共分过一到十级就要看受害者受伤的情况,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只自己的权益就要懂得自己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员工工资一、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员工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


·诈骗犯批捕后到判刑有多长时间?
      一、诈骗犯批捕后到判刑有多长时间?诈骗罪逮捕到判刑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的什么数额可以定罪?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的什么数额可以定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


·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
      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二、股权质押登记1、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无证驾驶处罚是哪条法律
      无证驾驶处罚是哪条法律一、无证驾驶处罚是哪条法律无证驾驶,顾名思义,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


·虚假出资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虚假出资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虚假出资是出资者不付出代价,用欺骗的方式获取股东资格,从而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虚假出资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以各种......


·侵权人财产不足支付时先承担那个责任?
      侵权人财产不足支付时先承担那个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


·一、书写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书写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


·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和结果加重犯规定是什么?
      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和结果加重犯规定是什么?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和结果加重犯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


·一般犯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一般犯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犯罪构成要件有: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


·劳动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是什么?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