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和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和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部分省市还包括误工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交通事故发生工作的时间内,或者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的,那么就构成了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的情况,这种尿毒症中是可以按照双倍赔偿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造成的伤害情况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专利权转让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提供的资料有哪些1、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可在专利局网站下载),明确专利号(或者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以......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需要什么条件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普通公民是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可是土地使用权的获得......


·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如何呢?
      若企业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行使非过失性解除权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一些要点和步骤。首先,出现这种情况需要先研判,看是否属......


·虚假出资股份有效吗?在线咨询 > 一、虚假出资是什么?
      虚假出资股份有效吗?一、虚假出资是什么?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


·工程投标的流程是什么?
      工程投标的流程是什么?一、投标的前期工作1查询招标公告,获取招标信息2到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3成立投标组织4投标的决策二、购买资格预......


·如何认定是否彩礼
      如何认定是否彩礼《婚姻法解释(二)》虽然明确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情形,但对于彩礼范围未明确规定,因此造成相同案件不同处理。我们认为,除金钱外,实物也......


·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
      继承人分割遗产的,往往需要签订一份遗产分割协议。而实践中,签订了遗产分割协议之后,当事人还会进行公证。那么您知道这个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公证吗......


·借款纠纷起诉流程
      生活中,我们不管多少都会遇到一些经济方面的困难,再遇到这些困难时我们不免需要向朋友亲戚,甚至是银行借钱,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这就......


·商标抢注依法驳回的情况有哪些?
      商标抢注依法驳回的情况有哪些?面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日趋规模化、专业化的形势,商标局通过优化审查分文流程,对典型恶意申请类型及相关案例进行梳理、......


·运输毒品判20年能减多少
      如果当事人被法院判刑20年,在监狱服刑期间,能够积极改造,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的幅度最长为原判决刑期......


·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
      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一、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