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

员工离职,一定要支付培训合同违约金嘛?
  
  一、 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
  
  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 违约金的支付额度
  
  企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的界定也有明确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或假设推测。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三、 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解决劳动合同,那么要主动承担违约金。但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服务期约束,不需要支付任何违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四、 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在服务期,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公司如果根据以下几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公司主动提出,但员工仍然需要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想离职需不需要交付违约金,要看不同的情形:
  
  1、如果单位为你支付了培训费用、并且有费用凭证,同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赔偿数额,注明了培训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你才需要交赔偿金,否则赔偿约定无效。
  
  2、如果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相关规定,如果你违反了,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上述是我国对培训合同违约金的一些规定,员工如果离职了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看具体的实际情况。而且并不是说培训合同约定多少违约金员工就一定要支付多少违约金的,若是违约金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员工可以找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调解仲裁或者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得相关规定
      夫妻双方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可能会发生在外借钱的情形,如果夫妻双方一旦面临离婚,那么在外借的钱也要夫妻双方来进行偿还,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的......


·一、买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一、买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根据《......


·不当得利的孳息包括利息吗?
      不当得利的孳息包括利息吗?一、不当得利的孳息包括利息吗不当得利不用支付利息。不当得利,是指所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不当得利应当予以......


·信用卡诈骗五万判几年,信用卡诈骗如何处罚
      信用卡不少人都接触过,就算没有钱我们也可以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根据自身的办理和信用不同,我们可以办理不同的额度的信用卡,但当前有很多不法分子......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一、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合法的,无偿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平等协商一致,如实自愿真实,确定权利义务,符合合同规范,......


·1、驾驶员在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驾驶员在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经常听到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但是结合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目前在我国夫妻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分居只是有可能是夫妻......


·广宗政府信息公开目的是什么?
      广宗政府信息公开目的是什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透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财政部门公信力,广宗县财政局......


·法律有规定二个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吗?
      一、法律有规定二个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吗?法律有规定二个股东的公司叫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


·一、夫妻离婚抚养费要给多少钱?
      一、夫妻离婚抚养费要给多少钱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