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机动车与行人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机动车与行人车祸责任怎么划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2、交警部门一般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前,都要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听证活动中一是要围绕事故有关事实进行确认,二是听取双方对事故责任的意见。所以,当事人要十分重视听证活动,要尽量事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到交警部门查阅事故材料,查清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有理有据地说明本方的意见。如果自己没有经验,可以事先找有经验的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为参加听证。3、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一般应根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为人过错形成的、各方过错在原因力中的作用来确定事故责任。但实践中,许多交警并不是首先考虑形成事故的原因力,而是单单以各方的违章严重程度、违章的多寡来认定,往往形成事故责任的划分偏差。所以,听证活动中当事人应围绕事故原因力说明或辩论。4、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五种。在任何情况下开车上路都是要始终把别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机动车驾驶员在开车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具有前瞻性,对于可能出现的行人要提前做好刹车的准备。有驾驶证是一方面的,合格的驾驶技术是需要日积月累逐步总结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女员工入职怀孕可以辞退吗?
      女员工入职怀孕可以辞退吗?《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里强调劳动者......


·10岁女孩被教师体罚致死构成什么罪
      10岁女孩被教师体罚致死构成什么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教师体罚学生致死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另外,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


·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


·非法集资两年后报案警方怎么处理?
      非法集资的危害是相当的大的,不仅容易造成家财散尽,还容易有牢狱之灾,一般遇到非法集资这个时候报警时最好的处理办法,但是如果非法集资发生在两年......


·对于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房需求的
      对于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房需求的。近年来,关于租房纠纷的事情也很多,这就需要我们在租房的时候要通过合同和房东约定......


·刑事抗诉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的法定理由是什么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


·注册资本大小有什么区别?
      注册资本大小有什么区别?注册资金大小决定你的公司今后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你注册资金是50万在今后公司业务中遇到纠纷问题欠他人款60万你在法律上的......


·房地产公司融资经理是做什么的?
      房地产公司融资经理是做什么的?企业融资经理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运用所掌握的企业融资知识,所具备的融资实践经验和综合组织运作能力,为企业解决资......


·民事诉讼结案怎么结,需要多久
      民事诉讼结案怎么结,需要多久?案件的审理,是有一定的流程的,我们在进行审理案件的时候,每一个步骤也是有一定的时间的期限的。那么,民事诉讼结案......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有什么区别
      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有什么区别(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


·借款方借款结清借条怎么写?
      借款方借款结清借条怎么写?借款方借款结清的情奖品下,不需要再次写借条或者更改借条,可以由收款方写下收条,说明相关情况即可。另外,如果是借条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