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安置补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安置补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安置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取决于被拆毁的房屋是公共住宅还是私人住宅,以及是否对公共住宅或私人住宅的拆迁补偿予以不同的承认。如果房屋的拆迁属于私有财产,则必须确定该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赔偿当然应当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拆迁补偿也属于个人所有,不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共房屋,则有必要审查当地的拆迁政策,看看补偿中是否考虑同居者。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是根据待拆房屋的面积计算的,没有考虑居民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应当由一方公有房屋租赁所有。婚后取得公房出租权的,赔偿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分居。二、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也就是说,如: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因此,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留一手”。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就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一条款是“兜底条款”,列举式的法律条文自然不能包括万象,总归怕有遗漏之处,因此,留出个布袋口供法院在实际处理案件时自由裁量。但正因为该条有不明确具体之处,因此,实践中难以把握。为此,解释(二)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需要注意的是,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如果用于了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共同财产。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在当代社会很多的人比较困惑,农村地方他进行拆迁的时候,他的拆迁补偿款项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还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这就会取决于他所拆迁的房屋的性质,如果说这个房屋本身就不属于夫妻共同拥有,那么也就不会从而获得一笔共同拥有的财产的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未被继承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
      未被继承的遗产应该如何处理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


·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如何体现?
      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如何体现?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主要体现在民法规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


·合同生效与成立有何区别
      合同生效与成立有何区别一、合同生效与成立有何区别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


·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相比于男职工,女职工在身理结构上不同,也是比较脆弱的。因此,在劳动方面,国家给予了女职工一定的权益保障,其中就包括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一些......


·没钱可要求抚养费一次付清吗?
      一、没钱可要求抚养费一次付清吗?没钱的情况下不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


·礼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礼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


·移送管辖的范围适用有哪些?
      移送管辖的范围适用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


·一般诈骗取保候审多久开庭
      一般诈骗取保候审多久开庭一、一般诈骗取保候审多久开庭《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


·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什么?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


·离婚时全职妈妈抚养权吗
      离婚时全职妈妈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全职妈妈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