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进行不动产登记的,首先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之后就是要提供相应的登记材料,然后才是说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问题。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申请登记除了必须提交申请书,还要提交相关材料,条例第16条第1款对此给出了明确提示,可便于申请人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它们主要涉及:
  
  (1)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为委托代理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
  
  (2)不动产权属信息,包括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
  
  (3)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遗嘱等;
  
  (4)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行文至此,您应该也已经知道究竟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吧。要是有需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话,事先了解一点这方面的知识,对办理登记还是很有帮助的。而要是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盖章么2007年10月之前
      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盖章么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一、发生冷暴力离婚补偿吗?
      一、发生冷暴力离婚补偿吗?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


·一.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至第二百九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现如今网络消费越来越普遍,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支付宝
      现如今网络消费越来越普遍,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支付宝是我们购物都会用到的付款的软件,同时他也具备了贷款的功能,很多人对于支付宝贷款的......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赔偿吗?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赔偿吗?可以,工伤认定期内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双方同意,并对工伤赔偿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解......


·一、大连起诉离婚律师费需要多少?
      一、大连起诉离婚律师费需要多少?大连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律师收费相对高一......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刑事案件移送管辖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刑事案件移送管辖地需要满足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等的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


·工程质量鉴定的资质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行业兴起,同时带动了更多的就业人员的加多,这不仅意味着行业的朝气蓬勃,也意味着行业大规模化的制度规范化。就在建筑业......


·房屋买卖预登记是什么意思?
      房屋买卖预登记是什么意思?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


·一、婚内出轨属于重婚罪吗?
      一、婚内出轨属于重婚罪吗?一般不属于,但如果出轨与他人存在夫妻生活关系并生育子女的,则可以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罪犯申请减刑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可以依法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减刑,这样实际坐牢的时间就会减少一些,也就是说有机会提前被释放。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