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他项权登记费是怎么规定的

他项权登记费是怎么规定的?办理他项权证收费标准是80元,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2、在抵押窗口排号;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5、工本费80元。二、房地产抵押登记有哪些程序?(一)申请。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向负责房地产登记的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房地产抵押合同;(4)房地产权利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主债合同。(二)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于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于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三)登记。抵押登记经审核准予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在该房地产的登记簿上作抵押记录,记载内容包括抵押权人、抵押物的面积、抵押的金额、抵押设定的日期和期限等。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他项权的登记费是官方统一规定的,所以各地的房管局的收费标准都不会超过80元,只不过,在办理下来他项权证之后,当事人要及时的把他项权证交给抵押权人,至于说抵押权人收到他项权证以后,什么时间才能放款也是不确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1、合同的版本尽量由本方提供每个公司提供的合同版本,都是有利本方的。如果对方要修改,一般也只是修改部分内容。......


·按照法律规定著作权有跨国保护吗?
      按照法律规定著作权有跨国保护吗?一、著作权的主客体著作权保护,是法律赋予著作权利人一种权利,著作权的保护可以让权利人在其创作的作品在合理......


·互联网平台交易中的监管有哪些
      互联网平台交易中的监管有哪些我国应当根据网络交易的整体性、统一性、信息化等特点,反思传统的属地管辖模式,建立以大型交易平台所在地的专门机关监......


·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
      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因为离婚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也是层出不穷,首先离婚分为双方没有任何争议同意协议离婚和双方对离婚协议有争议法院诉讼离婚两......


·一、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分?
      一、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分?1、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金一般不需要进行分配,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金,本来原则上就是必须胜诉方原告人本人直接领取赔偿款......


·名誉权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一、名誉权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工伤认定可以让工厂提供证据吗?
      工伤认定可以让工厂提供证据吗?工伤认定可以让工厂提供证据,只要工厂方面愿意提供就可以了,当然如果说工厂这个方面不愿意提供相关的证据,配合有关部......


·离婚夫妻的房产要如何过户
      不难理解,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有什么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有什么区别?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


·合同终止违约金纳税调整需要获得税务机关的同意吗?
      合同终止违约金纳税调整需要获得税务机关的同意吗?合同终止违约金纳税调整需要获得税务机关的同意。《合同法》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的规定1、第......


·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有哪种情形?
      故意伤害在我国的刑事案件中,算做一种比较严重的伤害他人身体,破坏社会秩序的案件。我国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都会对案件的证据予以严格看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