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开庭前需要准备证据清单吗?

开庭前需要准备证据清单吗?需要准备证据清单,具体内容有:(1)准备证据原件,便于开庭进行证据真实性质证。(2)根据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或复制证据复印件或者副本,另外需要向法院提交一套证据复印件。(3)准备证据目录:明确证据编号、证明目的、并对证据进行必要的说明。(4)证人证言,需要证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庭作证。(5)录音录像证据:需要自带(或提前沟通好由法院准备)证据播放工具,准备录音录像证据文字整理资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庭审权利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是司法机关对犯罪事实进行司法判决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对于当事人的相关证据还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情况来准备,辩护人应当根据自己的辩护意见来准备相关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样才构成犯罪行为未遂?
      怎样才构成犯罪未遂?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


·聘请鉴定刑事诉讼法方面有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现场的物证,书证,往往会请司法鉴定机构做出鉴定,为破案提供证据支持。在选定鉴定人上面,有委派和聘请两种方式......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一般来说,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都需要向发包方缴纳保证金。只有当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经过验......


·网络侵权行为种类主要是什么
      网络侵权行为种类主要是什么(一)是侵害人格权。主要表现为: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3、发表攻击、......


·一、交通事故人伤什么时候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伤什么时候赔偿?交通事故人伤一般是在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调查之后的十天之内讨论赔偿事宜,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劳动劳务关系是工作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双方存在相关劳动劳务关系的话就应该签订相关的协议合同,但是有很多时候人们都不知道双方的关系到底有没有相关......


·军人离婚的规定财产分割哪些是军人个人所有军人的伤
      军人离婚的规定财产分割哪些是军人个人所有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


·雅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清苗补偿标准
      雅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清苗补偿标准一、实施前提川府函[2012]90号雅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雅安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请示》(......


·一、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应该如何处理?
      一、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应该如何处理?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的处理方式为: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首先应当区分被执行人是自然人......


·精神病人能登记结婚吗?
      作为精神病人需要经过专业医疗机构的鉴定,才能确定具体是几级精神病。其中有些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是完全有问题的,但有部分却是时而清醒时而糊涂。那......


·租赁房屋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1
      租赁房屋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