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行为人涉嫌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究: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玩忽职守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名,这对公民的相关权益保护受到了严重的损伤,并且很有可能将地区的相关利益造成非常大的严重损害。针对于玩忽职守,我国的处罚一般是非常严重的,具体如何处罚要根据相关的案件事实来进行最终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金华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一、案情简介公司因长期亏损被效益较好的b公司兼并,a公司原债权债务由b公司承担。a公司被兼......


·刑法中规定的盗窃案件立案标准
      刑法中的罪名都是有自己的行为要件的,仅仅是有该种行为还是不够的,必须涉案金额或者是严重程度达到需要刑法控制的程度才会立案,这是为了更好的维护......


·财务帮助公司偷税漏税应当怎样判罚?
      财务帮助公司偷税漏税应当怎样判罚?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是多少一、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是多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


·衡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衡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衡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衡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


·虚假诉讼可以转为自诉案件吗
      不可以,虚假诉讼罪不能自诉,该罪行扰乱了司法秩序,侵害了他人合法的权益,是属于公诉案件的,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来审判,而虚假诉讼罪......


·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规定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规定是怎样的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是有一定的规定的,规定如下:一、公务员以及与公务员相关的一些人员的退休条件:一是在国家规定的......


·网购买到假口罩怎么投诉?
      网购买到假口罩怎么投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管理部门以及电商平台举报,市民应通过有相关认证资格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买防疫用品,从而确保其能够发挥应有......


·
      第一、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域,但是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第二、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 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房屋的主体大致可分为企业单位建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地产公司;另一种是私人建房,城镇......


·期货诈骗案该怎么辩护?
      期货诈骗案该怎么辩护?期货诈骗案的辩护要点是:主体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主观方面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等。(1)未正常履约不等于诈骗罪,应着重审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