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公司把脚崴了是工伤吗?

在公司把脚崴了是工伤吗?
  
  一、在公司把脚崴了是工伤吗?
  
  在公司把脚崴了算工伤,由公司负责报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赔偿程序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只要是在公司里日常工作的时候出现的伤情而无论大小都可能会被算作是工伤,员工是有权利去跟单位要医药费或者其他相关的必要费用作为赔偿的,所以公司在平时也应该注意保护好员工的人身以及公司设备的维护以免出现意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共有吗?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共有吗?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共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共同拥有的,在有利于保护......


·居间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特点?
      居间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居间合同有哪些法律特点?一、居间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


·年最新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束河区片I号,东:邻西安街办事处,西、南、北与玉龙......


·做生意借款夫妻共同债务是共同偿还吗
      做生意借款夫妻共同债务是共同偿还吗?共同债务一般是共同偿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


·协议离婚房屋过户手续怎么办?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发自愿商定离婚的一种方式,具有程序简易、便捷的优点,还可以避免离婚后原来的夫妻双方互相仇视问题。协议离婚中也会涉及到房屋的过......


·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
      双方一致同意(非婚生)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乙方二、甲乙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以下第一种、第二种或第叁种方式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和其他费......


·一、继承法上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继承法上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继承法上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到了预审科会被取保吗
      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即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规定什么是无效收养行为
      法律规定什么是无效收养行为一、什么是无效收养行为1、违反收养法基本原则的收养行为无效。违反收养法的原则,是指违反收养法规定的有利于被收养......


·一、老人去世后没有继承人遗产怎么处理?
      一、老人去世后没有继承人遗产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水利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水利工程这是国家现在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人为的调配天然形成的一些水资源,平时修建堤坝,水闸或者鱼道等这些都有着不同的质量上的要求,但是国家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