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与公司之间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公司与公司之间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对公司主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正常情况下,两家公司之间的财务管理都是相互不瓜葛的,但可能在公司合并或项目合作的过程当中,其中一家公司挪用了另一家公司的公款,不过,挪用公款罪的判刑标准跟犯罪主体,这两者之间没什么联系,还是要根据挪用资金的大小判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醉驾叫陪酒的做笔录是否可以?
      一、醉驾叫陪酒的做笔录是否可以?可以的,警方有权利请陪酒员协助调查,醉驾涉嫌犯罪,警方可以查有关人员。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


·电信诈骗缓刑抗诉规定是怎样的?
      电信诈骗缓刑抗诉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电子网络行业也随着得到了繁荣,随着而来的是一些没有道德约束的公民,利用网络的虚拟......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判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


·离婚房产怎么估价
      离婚房产怎么估价1、夫妻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有关解答,予以妥善处理。但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


·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


·商标侵权案件情况都有哪些
      商标侵权案件情况都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


·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交通事故发生后,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经过有关部门协调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赔偿义务,......


·装修工打短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装修工打短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装修工打短工受伤一般不算是工伤,因为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短期工和装修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


·借条怎么样写
      写借条应该填写的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


·请问卖走私车被抓会有什么处罚呢?
      看情况:一、该行为情节严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不构成犯......


·故意伤害罪轻伤与重伤怎么界定
      故意伤害犯罪要求造成他人至少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而此时对轻伤与重伤的界定就显得比较重要了,因为不同的伤害程度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下面,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