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果在试用期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如何处理?

如果在试用期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如何处理?如果在试用期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处理方式是需要对用人单位的工作进行一定的经济方面的赔偿,在用人单位的那一年工作,那么就需要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是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解除试用期的员工的劳动合同。言外之意,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依据第40条第3项(即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依据第41条的规定(即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要想解除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6种和第40条规定的2种情形共8种情形之一,否则就是违法的。案例中公司败诉的原因就在于把辞退试用期的员工想象得过于简单了。二、其他法条规定每个公司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每位工作人员都应该遵守,无论职位大小,都必须做到应尽的职责享受到应有的待遇。那么,公司在聘用员工时,就会和员工签订协议,协议有明确的表示员工的酬劳和用人时间。每位员工都会有试用期,在三个月到六个月,主要都是看公司怎么安排,一般的都在三个月,在这三个月期间,公司会和职员签订协议,在这协议期间,公司会付给员工的酬劳,员工应遵守的规章制度。此协议一般都是对企业单位有利的,在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的条件,是不能不支付相应的资金薪水的,还有就是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遵守而且屡次违反。在试用期间给用人单位或者是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不但不用付给员工资金反而可以追究职工的相关责任。用人单位和企业在试用期期间违反了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要支付员工的相应的报酬的。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员工的,公司强迫离职的话,可以申请赔偿。具体怎么赔偿,可以协商解决,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上来实施。要是遇到协商不成的情况,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受理。相信公司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这种事情千万不能走极端,不能冲动,暴力不能解决问题,心平气和的用法律,正当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才是明智之举。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设定一些是为了考验一下劳动者,看一下劳动者是否能够适应这个公司的一些工作职务,或者说工作在这个工作当中发现并不符合我们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那么就可以予以辞退,当然如果无工资不一样就要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有什么?查封、扣押、冻结是我们在司法实际案例中经常会遇到的词汇,在现实法律诉讼工作中时有发生,关于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


·公司能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吗?
      公司能随意降低员工工资吗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


·并购贷款的成本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的成本是怎样的在我国,并购贷款是刚兴起不久的一种贷款方式,并且,并购贷款对准入条件,担保要求等也更为严格,而在并购交易中经常要大量运......


·企业行政处罚时效是多久?
      企业行政处罚时效是多久?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


·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一、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在处理房屋交付纠纷时要根据具体的房屋问题来确定解决方式,具体的房屋问题有:1、一般质量问题。一......


·拖欠货款的代理词怎么写?
      作为案件的被告还有原告都是有权利要求别人为自己代理诉讼的,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那么关于拖欠货款的代理词怎么写?一般诉讼代理人都是律师担任,所......


·郑州市五龙口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怎样?
      肯定会有很多人分不清楚安置房和商品房,甚至还有经济房,这些房种就像是他的名字一样,他们之间的差别是非常大的,安置房,就是用来安置居民的,安置......


·行政处罚的规定程序包括哪几种
      行政处罚的规定程序包括那几种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程序。对一些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罚款或者警告的行......


·介绍卖淫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介绍卖淫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


·抵押担保期间是多久,抵押担保要多长时间
      抵押担保期间是多久,抵押担保要多长时间抵押担保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一般情况下都体现在借款的时候,债权人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


·司法鉴定文书书写时间应如何做?
      随着司法鉴定的不断发展,文书的书写时间也能得到准确的鉴定,这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这是刑侦技术的一大突破。司法鉴定文书书写时间要如何鉴定呢?大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