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

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单位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非法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到期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怎么计算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当然若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这也是可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外嫁女子女征地补偿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为征地补偿而引发的纠纷当中有一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主要是发生在农村的比较多一些,那就是外嫁女在争取政府的安置补助费的时候,一般嫁出去的女子......


·最新最新婚姻法全文
      《婚姻法》已经废止,相关规定需要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规定执行,以下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内容:《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


·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
      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股东申请公司清算程序是什么?破产清算是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


·要离婚财产如何分配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多少夫妻恋人都希望的状态。但是,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因素影响着双方的婚姻关系,一不留神,双方就走到了离婚的道路上。离婚......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


·短期贷款利率是多少
      短期贷款利率是多少?一、短期贷款利率是多少?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是4.35%的年利率,六个月至一年是4.35%。(一)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期限在1年(含......


·对于商铺转让一般是指在商铺的租赁期限内,将剩余的租期转让给其
      对于商铺转让一般是指在商铺的租赁期限内,将剩余的租期转让给其他人进行使用,而现实中进行商铺的转让就分为了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两种方式,相信您都......


·在夫妻离婚官司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并不是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而是组成了一个新家庭。不过,若走到了道路尽头,就需要另谋出路了。双方若能达成一致,好聚好散最好。若对离婚持不......


·甘肃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甘肃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甘肃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


·根据法律规定招童工末满18岁该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招童工末满18岁该怎么处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


·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
      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经济随着我们国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已经在我们企业的工作中是显得很尤为重要,为了更好的保护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