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被无故辞退员工该做哪些准备维权?

被无故辞退员工该做哪些准备维权?写一份申请书,带着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到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申请书也可以到了那现写。无故辞退维权途径:维权途径之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维权途径之二: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维权途径之三: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维权途径之四: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维权途径之五:监察举报投诉。《劳动法》第8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88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据此,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综合上面所说的,无故的辞退员工就是属于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而且在维权之前也要找到准备好申请的材料,特别是相关的证据,只有拥有合法的证据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失,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不满10年被辞退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不满10年被辞退怎么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


·意外交通事故医疗费用保险金怎么申请
      意外交通事故医疗费用保险金怎么申请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医疗费保险赔付,要完成下列事项:1.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2.准备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主要......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有什么法律后果
      说起童工,可能大部分人都与未成年工区分不开,其实对于童工主要是指那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未成年工则是16周岁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童工,......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追究刑事责任?
      一、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追究刑事责任?交通事故发生重大的人员事故还有伤亡,一般情况下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人多人受伤的话,我国《刑法》133条规定......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故意伤害罪的民事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办理协议离婚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符合规定的条件是一回事,此外还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具体办理了相应的手续,经过了一定的程序之后,那么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那要......


·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什么?疫情下车贷房贷延期的规定是申请延期,但只能适用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


·瞒报、漏报疫情的构成犯罪吗?
      瞒报、漏报疫情的构成犯罪吗?瞒报、漏报疫情的构成犯罪,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


·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怎么维权?
      法律中对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做出了明确规定的,但此时具体的申请主体不同,自然要求的认定期限也不一样。用人单位申请认定的时间比较短为30日,......


·浙江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浙江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


·新婚姻法遗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遗产的分割时在特定行为人事后才会进行的,对于该特定主体有规定的情形,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分配,单若该主体来得及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