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辞退员工补贴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月的平均工资。
  
  二、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补偿或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公司裁员支付赔偿金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民辞退员工如果是属于违法的行为那么必定就会产生相应的补偿金,而对于补偿金的标准就会取决于劳动者工资的多少,还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可否解除吗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可否解除吗离婚时继父母不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关系随之解除。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


·打人不构成轻伤怎么判
      打人未造成轻伤,构成轻微伤,对方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同时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如果打人造成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上......


·一、交通事故定责后赔偿问题交警调解吗?
      一、交通事故定责后赔偿问题交警调解吗?交通事故定责后赔偿问题交警不会主动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


·离婚财产能否另行起诉 ?
      离婚财产能否另行起诉?一、离婚财产能否另行起诉1、民政局协议离婚有四种情况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


·工伤一级赔偿多少钱?
      工伤一级赔偿多少钱?一级工伤享有2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本人工资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退休,按护理级别发给生活护理费直至去世。......


·一、分割遗产时有哪些?
      一、分割遗产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


·取保候审后还会批捕吗?
      一、取保候审后还会批捕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


·集资诈骗犯罪数额认定的标准
      近年来,集资的新闻还真不是,非法集资损害了好多人的利益,集资诈骗行为使得不少朋友倾家荡产。法律对于集资诈骗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对于集资诈骗犯......


·汽车交强险最高赔偿多少
      一、汽车交强险最高赔偿多少?《交强险》中规定,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2.2万元人民币。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农村“一户多宅”,拆迁的时候该怎么补偿?
      一、农村“一户多宅”,拆迁的时候该怎么补偿?  如果房屋是合法的,那么是可以根据拆迁补偿标准而获得相应的补偿的,无论是现金还是安置房。  因为......


·挪用资金罪报案人是谁2023
      挪用资金罪报案人是谁挪用资金罪属于非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去报案或起诉。但如果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不报案或起诉的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