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怎样合理合法辞退员工

公司怎样合理合法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关于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可以分为两类,要么是合法辞退,要么就是违法辞退。在违法辞退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而在一些合法辞退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此时员工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支付补偿金给被辞退的员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强制执行没有钱判刑吗
      强制执行没有钱判刑吗?因为欠钱法院判的是强制执行,但是自己没有钱还,会不会被判刑呢,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高,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在不断的......


·一、立遗嘱死后遗产公证还能办理吗?
      一、立遗嘱死后遗产公证还能办理吗?立遗嘱人去世后就不能办理遗产公证了,因为遗产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立遗嘱人死后,按遗嘱继承遗......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工伤
      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手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手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手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生活工作中,我们的人身是很容易受到损害的,尤其是那一双手。此时就需要对受伤的手指作出......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么?
      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代为抚养可以么?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的问题。如果双方就抚养权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可以......


·交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交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交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伤残的等级从一级到十级的划分标准;伤残等级作为赔......


·假释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处理?
      一、假释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处理?缓刑考验期满后不执行刑罚的算犯罪。犯罪是犯罪,处罚是处罚,这是两个概念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缓刑是有期徒刑刑罚......


·根据法律规定孤寡老人怎么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孤寡老人怎么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孤寡老人立遗嘱需要在头脑清楚的情况之下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


·关于网络诈骗的赔偿是多少
      关于网络诈骗的赔偿是多少网络诈骗在生活中比比皆是,而我们不仅要提高自己的警觉性还需要防止被骗,而在被骗之后最好是及早的报警,配合警方进行审......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条件是怎样的
      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条件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债务纠纷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一般在债权关系中都会签订合同,有保证人进行担保。在一定情形下保证人是......


·一、没有自动离婚为什么男方可以结婚?
      一、没有自动离婚为什么男方可以结婚?因为我国的全国范围内的户籍管理在民政局没有共享,还有民政局的登记资料在全国的范围内也没有实现联网共享,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