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仲裁裁决后不服怎么办
  
  1、申请撤销裁决。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三、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书是怎么回事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2、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枉法裁决行为的;
  
  4、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申请撤销仲裁的裁决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也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才能支撑自己的观点,从而让执法人员受理,因此,我国也是制定出了相应的标准就是为了让当事人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通知提交误工费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通知提交误工费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手续?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手续?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


·广东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广东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


·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一、厂房征收补偿的内容是什么?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


·留置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定义,特征是什么?
      留置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定义,特征是什么?一、抵押权定义: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


·虚假破产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惩治假破产真逃债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此类行为的同时,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我国刑法规定了虚假破产罪,针对触犯虚假破产罪的犯罪分......


·贩毒都怎么判刑处罚的?
      贩毒都怎么判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


·法律上追捕和逮捕是什么意思
      法律上追捕和逮捕是什么意思(一)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


·受到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补偿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之后,可以申请获得工伤赔偿,而此时说工伤补偿其实是不准确的。实践中,工伤赔偿是劳动法中最具实践性的问题之一,工伤发生后予以工......


·赠送的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赠送的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人写捐赠遗嘱的,老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捐赠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经老人签字或者见证人见证......


·审查起诉阶段未能鉴定是否重伤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未能鉴定是否重伤吗?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对伤害鉴定结果申请重新鉴定的。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