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抚养权?

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抚养权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做出约定,起诉离婚的,可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确定,原则上讲,孩子的成长环境稳定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后不允许随意变更,但司法实务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因为某种原因,要求变更抚养权。二、哺乳期内的孩子由谁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会将抚养责任划分清楚。如果之后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变更抚养权,双方可以重新协商修改离婚协议书或者重新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抚养权归属做出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男方不抚养小孩离婚孩子归谁?
      在我国男方不抚养小孩离婚孩子归谁?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交通事故中的适用1.机动车之间发
      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交通事故中的适用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


·发生工伤后如何索赔
      随着工业社会的不断发展,工伤事故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虽然单位与员工都不愿发生这一惨痛的事故,但既然已经发生的话就不得不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那......


·构成累犯最多可以判多少年?
      构成累犯最多可以判多少年?构成累犯最多可以判多少年是需要根据所犯的罪名来进行判断的。累犯是应当从重处罚,但不可以加重处罚。累犯从重处罚,是我国......


·验资报告需要什么资料
      验资报告需要什么资料一、验资报告需要什么资料通常情况,办理验资报告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部分组成:1、委托人委托验资机构验资需按规定办理委托......


·二手房交易阶段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交易,也会涉及到一些具体的阶段。当事人每个阶段该办理的事情都办理了之后,才能比较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顺利的完成二手房交易。那到......


·醉驾标准是什么?
      醉驾标准是什么?“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测试”(GB19522-2004)正式出台的国家标准。车辆的关键价值驱动因素,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新标准......


·一、离婚后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判刑?
      一、离婚后抚养费拖欠多久会判刑?拖欠抚养费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孩子的抚养费对方坚持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强制执行,如果判决后,对方仍......


·刑事拘留超过37天怎么办
      一、刑事拘留超过37天怎么办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职工离职本身就是自己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在离职的时候也是
      职工离职本身就是自己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但在离职的时候也是需要给单位打声招呼,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职工擅......


·被单位口头辞退怎么办?被单位辞退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被单位口头辞退怎么办?被单位辞退能要求经济补偿吗?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会辞退员工。在辞退员工时一些用人单位还是直接口头辞退。对于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