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有哪些?

随着近两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私家车逐年不断上涨的趋势,交通事故也逐年上升,交通事故的发生无疑让我们胆战心惊,但是在发生交通是故事一定要沉着冷静的处理问题,这样才能减轻交通事故对我们的伤害,下面的我们就带您梳理一下交通事故的紧急处理方法。
  
  一、受害人注意事项
  
  1、记录肇事车辆信息。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认交通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防止肇事车辆逃逸。为了防止出现套牌事件,最好让当事人能够留在事发现场。
  
  2、保存好相关证据。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在要求赔偿时都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
  
  3、造成严重伤情的,应该要求交警部门做伤残评定。在交警调解不成功时应及时到法院起诉,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
  
  4、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切莫私自扣留车辆、人质,或哄抢车上物品,否则要承担造成的不利后果。
  
  5、“私了”要慎重。“私了”仅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私了”时,双方特别是无责方,要看清对方的证件,记住车号,逐项认真填写协议书,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并应妥善保存。因为这是向保险公司索赔和发生争议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
  
  二、机动车方注意事项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必要时,同时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门呼救、求援。
  
  3、抢救伤者。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在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的情况下,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4、保护现场。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当事人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5、做好防爆措施。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驾驶员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隐患。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在交警勘查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
  
  上述内容中,我们分为两种身份为您梳理的交通事故的紧急处理办法,无论您处于什么身份,请您在发生交通是故事一定要沉着冷静的处理问题,在保证知己安全的前提下才可以救助他人,切记不可贪恋财务,在紧急情况发生时,一定要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上述内容中详细的介绍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去注意的事项,请您一定要遵纪守法,安全行驶,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适用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在刑诉法中规定有多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即是其中相对自由的强制措施,那么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取保候审的实质条件是不符合逮捕条件,即可......


·试用期被离职规定赔偿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如果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员工有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问题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下面就跟......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受害人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因健康受损需要进一步治疗,无论患者经治疗后痊愈、残废还是死亡,这其中都有部分医疗费用属于因医疗事故发生而支......


·我国《民法典》期间如何计算 一、我国《民法典》(自2021
      我国《民法典》期间如何计算一、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期间如何计算第二百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第......


·信用卡诈骗坐牢罚金还不上的后果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繁荣,交易方式也变得多样化。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信用卡消费可以解决很大的经济问题。但是部分不法人员以不正当地行为进行信......


·找中介租房注意什么事项?
      找中介租房注意什么事项?一、找中介租房注意什么事项?1、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较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可以在网上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所选中介......


·我国的企业之间可以借款吗
      我国的企业之间可以借款吗?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


·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有哪些对于一个工程来讲,最重要的莫过于工程质量了,一个工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那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大的,而现实生活中为了......


·股东会上对审计报告的议案决议有哪些基本内容
      股东会上对审计报告的议案决议有哪些基本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土地征收怎么确定是否合法
      土地征收怎么确定是否合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土地征收是否合法:1、土地征收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具体来讲就是国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征收权;......


·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件哪些?
      一、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件哪些?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刑法因果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依据他们在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