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人死后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

人死后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1、应当以生前财产偿还信用卡欠款。如果属于意外死亡,能够取得相应赔偿和补偿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可以作为信用卡欠款还款途径。2、信用卡消费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的,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应当以家庭共同财产予以偿还,不足以偿还的,配偶有还款的义务。3、对于信用卡债务,如果有生前财产分割,要在分割前偿还死者生前的债务,再进行财产继承。分割前没有偿还信用卡欠款的,继承人有偿还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二、恶意拖欠信用卡的处罚信用卡恶意拖欠,属于刑事案件。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所有的信用卡欠款都是当事人用于个人消费的,并且在当事人去世以后,生前也没有留下任何的遗产,那其他家庭成员肯定没有帮助持卡人偿还个人债务的法定义务。因为持卡人都已经去世了,所以拖欠的这笔欠款也没办法再追偿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公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刑事公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第一,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第二,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第三,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
      您都知道,开设赌场是违法的行为,依据其情节严重性,还有不同的惩罚措施。而其中,本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情节来判定的,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


·举报非法移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举报非法移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生活当中有很多普通老百姓还比较关心非法移民的事情,好像从表面上看来非法移民对我们普通的生活没有多大的影响。但......


·签订出租房屋协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租赁往往面临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关于房屋租赁的纠纷大多数来源于含糊不清的出租房屋协议。这不仅导致租赁双方或者一方受损害,......


·违反服务期约定,员工要给多少违约金
      违反服务期约定,员工要给多少违约金?员工跟公司方面有约定培训服务期的,那么员工需要遵守服务期约定,一般是不能走人的,要是中途离职了,那么需要......


·国家对于并购重组申请受理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对于并购重组申请受理是如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情况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荣誉权的民法总则指的是什么?
      荣誉权的民法总则指的是什么荣誉对于我国公民来说是一种特殊的嘉奖,在任何情况下,他人的荣誉权是不可以非法进行剥夺和占有的。并且关于荣誉权的相关......


·在我国保安有没有高温费
      实际上在生活当中,所有劳动者的地位都是平等的。虽然说收入和工作环境都不一样,但是不得不说每一种不同的工作岗位都是国家和人民所需要的。有些不了......


·哪种情况认定构成特殊累犯
      刑法典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


·民事诉讼二审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是什么?一、民事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


·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可采取下列措施:
      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可采取下列措施:1、加强气候对交通状况的影响,做好预防应对工作。2、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的教育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