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虐待被监管人罪界定是怎样的

一,虐待被监管人罪界定是怎样的对于情节一般的殴打、体罚被监管人的行为,不应以犯罪论处,比如,对于监管人员凭一时感情用事,对被监管人扇几个耳光、打两拳,并未造成什么严重后果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由其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而不应以犯罪论处。其次,要将正当的管教措施与虐待被监管人的行为区分开来。根据《监狱法》等监管法规,为保证监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维护良好的监管秩序,监管人员在紧急情况或必要时,有权对被监管人采取使用械具、予以禁闭、使用警棍乃至武器等强制措施。这些措施在客观上与体罚、虐待行为相似,实则有本质区别。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本条规定,殴打、体罚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但是应当注意,并非任何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造成被监管人伤害、死亡的情形,都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造成被监管人伤害死亡的,应具体分析,分别处理:1、行为人在殴打、体罚虐待中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地引起被监管人伤残或死亡的,应以故意伤害罪(引起死亡的为故意伤害致死)定罪从重处罚。2、行为人在殴打、体罚虐待中有重伤故意,过失地造成被监管人死亡的,仍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3、行为人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造成轻伤结果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4、行为人在殴打、体罚虐待过程中,明知殴打、体罚虐待行为可能造成被监管人死亡,却有意放任的,应对行为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5、行为人在殴打、体罚虐待过程中,出于挟愤报复、显示淫等动机故意杀害被监管人的,对行为人应以虐待被监管人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监管人的非法行为同样会受到处罚,但是需要自己积极的了解有关规定,不过在事情的解决上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学会在司法机关中提请报告,不然自己的利益遭受侵犯自己都不会得到维护,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自己按照有关情况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
      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


·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人怎么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人怎么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


·买卖不破租赁后续租金归谁
      买卖不破租赁后续租金归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民法典》第725条规定,租赁物在......


·农用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农用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土地的征用一般都是国家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的,其他人不能对土地进行征用。但是国家在征收土地的时候会对土地使用者进行......


·房产他项权证是什么用的?
      房产是重要的不动产,涉及到房产的证有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属登记证,另外,有时候,还需要办理房产他项权证。那么,房产他项权证是干什么用的?这......


·信用恶意透支无罪辩护重点有哪些?
      信用恶意透支无罪辩护重点有哪些?信用恶意透支无罪辩护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1、审查持卡人的信用记录及造成无力还款的原因。持卡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诉前财产保全怎么收费?
      诉前财产保全怎么收费?诉前财产保全的收费方式是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能主张年终奖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能主张年终奖吗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


·离婚婚后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婚后债务怎么分配?一、离婚婚后债务怎么分配?(一)共同偿还的情况:1、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的,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那么离婚后......


·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是多久
      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是多久一、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是多久?《税法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筹办费应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少于......


·首次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是第一次,所以心里对于买房的注意事项没有底。由于经验不足或者对于买房的注意事项没有了解,在买房的过程中就很容易吃亏。为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