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来说,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审查起诉,应当首先全面阅卷,找出疑点、矛盾后,再有的放矢地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以解决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发现新情况,根据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和补充侦查。检察人员对案件经过一系列审查活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以后,应当拟写《案件审查意见书》,根据审查的具体情况,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报请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对案件进行审核后,应当提出审核意见,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二、审查起诉要做哪些工作?1、审阅案卷材料办案人员接到案件后,应当及时地审查侦查机关或刑事侦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有无《起诉意见书》、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书。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和被搜查过,审查有无搜查证、拘留证和逮捕2、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必经程序。这是人民检察院核实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必需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还有助于直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和悔罪态度,为其提供辩护的机会,倾听其辩解理由。因此,讯问犯罪嫌疑人意义重大,必须依法进行。3、听取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将刑事案件材料移送给检察院,下面环节就是审查起诉,满足条件的话检察院才能将案件交给法院审理。审查起诉条件有案件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办案手续齐全并合法的,如果条件不具备,检察院会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怎么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股权出让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受让方:_____(以......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公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


·工伤九级停工留薪几个月
      九级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具体规定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
      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一、借条最后没落款日期有效吗?没有写日期落款是有效的,但需要双方签字并内容合法,在签订借条时,应当注意下列情况......


·著作权的侵权案件怎么处理呢
      著作权被侵权的消息,我们经常听到,尤其是爱看电视的人会经常听说,哪部剧的版权有问题,有抄袭的倾向,著作权人不对等等,这些都是属于侵权的行为了......


·哪些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有哪些特点
      哪些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有哪些特点一、那些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当事人有权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


·发现妻子通奸如何办比较好
      发现妻子通奸如何办比较好发现妻子通奸如何办,这意味着夫妻双方之间已经出现了裂痕,老婆可能已经从身体上和感情上背叛了。妻子通奸如何办,要么为......


·非法集资案件怎样执行?
      作为普遍会涉及较大数目金额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非法集资极易造成广大人民群众的个人财产损失。那么我国制定了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这一犯罪......


·一、如何计算二手房的折旧费?
      一、如何计算二手房的折旧费?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


·安全施工的协议是什么?
      安全施工的协议是什么?甲方单位:乙方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方针,以及......


·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因为过去我国在不动产方面的法律规定不是特别的完善,所以导致人们的产权意识其实也不像现在这么的强烈。到现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