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调整怀孕女职工岗位的情形是什么

调整怀孕女职工岗位的情形是什么(1)必须调整的情形,即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改为从事不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可以调整的情形,即虽然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如果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二、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原则上来说,女职工怀孕之后,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怀孕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之一,即使还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也是可以依法解除,并且不需要支付怀孕女职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除此之外,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禁忌范围内的劳动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有的单位为了规避对劳动者的义务,仅仅与劳动者单独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那么像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


·一、不婚检可以领证吗?
      一、不婚检可以领证吗婚前检查,是指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检查对于男女双方都有着......


·贩毒案件法律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贩毒案件法律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一、贩毒案件法律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贩毒案件法律程序时间的规定是在不同的阶段是有一个不同的时间方面的限......


·业主告开发商名誉权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业主告开发商名誉权纠纷需要哪些证据?业主告开发商名誉权纠纷需要的证据包括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以及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新闻媒体、书刊......


·共同盗窃数额认定标准是多少?
      一起严重的偷盗行为总是离不开多人的规划和实施,而这种由团队合作基础上出现的盗窃就会被刑法判断为是共同犯罪而需要将他们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处罚,由......


·自贡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我国就取消了盗窃犯罪的死刑,于是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也开始修改本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可以说不同地区在这方面的规定是......


·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


·一、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


·购车合同违约金的具体类型是什么?
      购车合同违约金的具体类型是什么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了,购车也已经成为不少人的选择。为了更好地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购车......


·商标侵权赔偿最高额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侵权赔偿最高额是怎么规定的?商标侵权赔偿最高额不会超过50万元,《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


·怎样处罚网络诈骗行为?
      怎样处罚网络诈骗行为?如今的诈骗不仅仅限于传统的形式,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网络诈骗也花样百出,而根据调查受骗的多数也是一些老年人、妇女。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