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试用期员工加班有加班工资吗?

试用期员工加班有加班工资吗?员工在试用期加班,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加班费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怎么确定加班工资的基数?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三、计算加班工资有什么特殊情况?1、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2、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综上所述,新员工入职后,会有一个试用期,这个阶段经过考察符合用人条件的才能转正。在试用期加班干活,企业要给员工加班工资,在不同情况下加班拿到的加班工资是不一样的。加班工资的标准是员工工资的百分之150到百分之300。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监理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合同?
      监理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合同?监理单位分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的企业资质是可以签工程监理合同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


·什么属于实物证据
      什么属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表现形式的不同和证据存在方式的不同,证据分为言词和实物证据。就字面意思而言,言词证据主要表现为人做出的一些陈述,实物......


·农村私宅能否买卖?
      农村私宅买卖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和宅基地出台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以及政策,原则上对于农村私宅买卖是不承认的,......


·行贿3万定罪有哪些规定
      一、行贿3万定罪有哪些规定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


·已婚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已婚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一)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具有无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必须要本人去办理,并随带户口本、身份证,印制......


·土地使用证不见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不见了怎么办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注对土地的管理。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是需要使用......


·离婚房屋公证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有两种方式,对离婚等问题有纠纷的可以选择诉讼方式,但是选择和平离婚的也有,这时就需要对共同财产的分配进行协商,如果对房产也选择和平分割的......


·驾驶员酒驾判缓刑交多少罚金
      驾驶员酒驾判缓刑交多少罚金一、驾驶员酒驾判缓刑交多少罚金?罚金标准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的,法律上没有统一的规定,罚金标准和缓刑判决......


·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诉讼保全有哪些
      管辖权异议成立的诉讼保全有哪些要点?当我们有诉讼需要时,若对接收诉讼的法院有异议等问题,可以提出自己的质疑,诉讼保全也有其必要的条件和相应......


·治安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与送达日期?
      治安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与送达日期?在人们日常生活当中会遇到各种条规去规范人们的各项活动,这是现如今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须的条件,它们合理的保障了......


·房贷夫妻债务继承有谁来继承?
      房贷夫妻债务继承有谁来继承?一、有继承人的,房屋抵押贷款债务由继承人继承,并继续还贷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