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挪用资金罪的概念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概念是什么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二、刑法条文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三、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12.25 法发[1995]23号)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14日发布,2013年1月1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该司法解释已经被废止,处于失效状态。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0.2.16 法释〔2000〕5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苏高法〔1999〕94号《关于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能否作为挪用公款罪主体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挪用资金的犯罪嫌疑人应积极的配合案件的调查,退还挪用的资金,合法的保护自身的法律权益。我国的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可以参考这类案件的涉案金额和犯罪人员的悔过表现,对犯罪者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无抵押免担保贷款可信吗
      无抵押免担保贷款可信吗无抵押贷款可信吗?无抵押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网上搜索无抵押贷款,得到的信息多如牛毛,但大多信息都是浅谈辄止。为了方便更......


·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违约责任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承担违约金。具体来说,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违约责任呢?如果以违约金的方式来承......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意思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对一个概念进行学习的时候,通常它会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广义上的解释,一种是狭义上的解释。广......


·遇到顾客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顾客欠钱不还怎么办1.过法律途径解决。(1)诉讼时间之内起诉才有法律效力。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是3年。一般债权的时效是3年;(2)确定的这个客户是公司......


·跟朋友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跟朋友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一、跟朋友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


·商品房包销中销售价与包销阶的差价问题如何处理
      1.在商品房包销中,开发商与包销商确定的包销价与实际对外的销售价之间存在的差价,这是包销商所应收取的销售利润。在开发商与包销商签定包销合同后,......


·职务侵占50万判多少年?
      职务侵占50万判多少年?一、职务侵占50万判多少年?职务侵占50万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我国不同地区职务侵占的量刑标准也是有区别的。......


·建筑合同纠纷起诉期间损失怎么计算的
      建筑合同纠纷起诉期间损失怎么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4]14号)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有哪些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国家制订了许多法律来维护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便是其中一种。根据相关的法律,入职时我们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在解......


·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
      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法人组织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法人组织一、私募基金的概念私人股权投资,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