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假学历员工应该被辞退吗?

假学历员工应该被辞退吗?1、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通过虚假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2、购买假文凭、假证书者,目前尚不构成刑事责任,但需要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3、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一般只追究伪造与贩卖假文凭者的刑事责任,对于购买与使用假文凭者目前尚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伪造、贩卖假学历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中规定:“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280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2、虽然购买与使用假文凭者目前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其仍面临着行政拘留及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二款规定:“对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高等学校学历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视购买、使用假文凭者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3、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均负有缔约告知义务。缔约告知义务,是指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承担相互如实告知必要信息的义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告知工作内容,劳动报酬,职业危害等,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据实说明,劳动者弄虚作假欺骗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除支付劳动者工资,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对于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学历的行为,应当处以15日以下拘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哪些是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哪些是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一、哪些是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一)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中的基本原则,它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基石,主要体......


·拖欠工资多久合同自动无效
      一般来说推迟30天构成违法,合同无效。拖欠工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直接要求解除。拖欠工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首先用人单......


·动产担保与不动产担保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动产担保与不动产担保生效要件有哪些?担保合同的生效,根据其生效要件不同,可分为担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和担保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1、一......


·什么是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案涉房屋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案涉车位一个,故上述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共同共有财产......


·意外死亡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意外死亡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1、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


·一、夫妻按揭房离婚怎么分割?
      一、夫妻按揭房离婚怎么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分割。根据现行《婚姻......


·在法庭上如何做好公诉人?
      在法庭上如何做好公诉人?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


·行政拘留15天的笔录多久销毁,是可以销毁的吗?
      行政拘留15天的笔录多久销毁,是可以销毁的吗?行政拘留15天的笔录是会留作档案其中,不能被销毁的。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


·渭南2023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样的?
      渭南征地补偿价格是怎么样的?我们个人,一般都是不可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的,对于林地,土地这些,一般都是国家所有,如果法律有规定的,是集体所有......


·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怎样的?一、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怎样的?行政复议败诉后复议机关将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