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分居多长时间属于自动离婚

分居多长时间属于自动离婚?分居多长时间都不能自动离婚,离婚的方式有协商和诉讼。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协议离婚的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婚姻法》第31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表明其无合法的婚姻关系而立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2、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其他有关离婚的事宜,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夫妻可以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谅互让、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3、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事关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变更,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对离婚行为而言,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4、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协议离婚必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即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则不能通过行政程序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夫妻感情有矛盾的话,短暂的分居可能让双方当事人都足够冷静理智,当然,也有些人随着分居时间越来越久,就干脆自认为跟对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自动注销了。可是,如果没有通过法定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将来不管跟谁再婚登记都属于重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可以在原告处起诉离婚吗?
      可以在原告处起诉离婚吗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


·淮北市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哪些?
      淮北市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哪些?了解一个地方信息公开的范围,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知悉当地政府下发的文件,并且时刻关注政府官网。我们知道,政府信息公......


·商事仲裁证据规则是什么?
      商事仲裁证据规则是什么?全球科技高速发展,飞机、高铁、渡轮等使得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往来也越来越方便,国家间的交流合作以及商务贸易也越来越频繁。......


·什么情况下一审会判离婚
      在什么情况下一审会判离婚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


·诈骗罪证据不足怎么办,认定诈骗罪应注意什么?
      当今骗子何其多,又多是猖狂狡猾,让人上当受骗防不胜防。如果他人对你起歪心思进行诈骗,你后来醒悟但是却证据不足,那么诈骗罪证据不足怎么办?构成诈......


·《招投标法》2023年最新版的规定是什么?
      《招投标法》2023年最新版的规定是什么?《招投标法》最新版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节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


·追尾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追尾事故责任如何认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好意施惠无过错是否承担责任?
      好意施惠无过错是否承担责任?好意施惠无过错就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好意实惠之侵权归责原则应当适用过错原则。但基于......


·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
      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一、车祸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1、财产损失的范围:(1)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


·一、婚前财产婚后购买家具家电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婚前财产婚后购买家具家电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婚前财产婚后购买家具家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不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


·网络诈骗罪怎么判刑 诈骗罪量刑的法律规定
      网络诈骗罪怎么判刑诈骗罪量刑的法律规定如今的诈骗手段可以说是越来越多样化了,要是自身防范意识比较差的话,那就有可能被骗。现在通过互联网科技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