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报纸上公告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报纸上公告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报纸上公告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实际上,中断诉讼时效的这些事由并没有什么特别统一的规定,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民事纠纷当中都需要当事人在报纸上进行公告,所以,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还是要结合民事纠纷的实际情况分析的。可是,真的找不到当事人下落的话,起诉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拾得遗失物灭失重大过失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拾得遗失物灭失重大过失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在日常生活中捡到他人遗失物品是很常见的事情,有的人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有的人会当做自己的所有物保......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钱?
      夫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钱?1、离婚诉讼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玩忽职守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玩忽职守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一、过失致人死亡罪与玩忽职守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玩忽职守罪判缓刑的适用条件是......


·耕地可以建养殖场吗
      在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


·轻微伤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打击斗殴致使人受伤的情况常有发生,如果打架过程中不注意动手的力度有可能会造成人残疾或者毁容的。但也有伤情轻微的情况,但不管怎么说,只要是动手......


·无偿保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无偿保管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的,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情况下,只要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时候,才会......


·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一、劳动派遣工伤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


·最新劳动法是哪一年的?
      最新劳动法是哪一年的?雇佣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普遍的一种劳动合作关系,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报酬,如果中间存在......


·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分为几种?
      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分为几种?一、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分为几种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


·结婚后如何迁户?
      结婚后如何迁户?一、结婚后如何迁户?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3、户......


·遇到一些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一些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