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购房合同中违约金多少才算合法

购房合同中违约金多少才算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分为两种:1、逾期期限在双方的约定期限内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期限超过约定期限的,可选择:(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当支付逾期付款、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2)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3)双方另地约定。二、逾期付款开发商能拒绝交房吗1、开发商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开发商以逾期付款为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交付房屋。即所谓的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可拒绝对方履行或相应履行要求的权利。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互为对待给付或对价关系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双务合同。买房人有付款义务,开发商有交房义务,买卖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分别届满、届至。后履行抗辩权实质上是对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2、开发商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成立的情况如果买房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大部分的购房款,那么开发商就可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交房;如果买房人已经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大部分的房款,那么开发商拒绝交房抗辩不予成立。3、买房人以卖房人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的情况,行使不安抗辩不成立买房人可否以卖房人不具备房屋交付条件,而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而拒交购房款呢其实这是不可以的。《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必须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卖房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形。这类房屋买卖合同中,应详细的注明双方的违约范围和赔偿范围。按照违约的情况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还应对这类房屋在买卖过程中,相应的房款支付和交房时间做出规定,一旦出现延迟的现象时,也可以视为一种违约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期限是多久?
      一、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


·在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怎么办?
      在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怎么办?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转正后被辞退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转正后被辞退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转正后被辞退赔偿金的规定是如果不存在着过错的情况之下,那么就可以问对方要赔偿金,这种赔偿金的话,在劳动合同法当......


·公司法转移资产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在日常生活当中,公司的经营
      公司法转移资产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在日常生活当中,公司的经营资产和其他固定资产,其他股东都有权利进行分配和享用。所以对于公司的资产管理,必须形......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时限是多久?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时限是多久?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时限是多久?《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管辖的机关是什么?
      信用卡几乎在社会上有固定工作的公民都可以有资格办理并且使用的,虽然信用卡方便却总是引发严重的诈骗犯罪现象,如果当事人想要报警维护权利,那么,......


·未婚先孕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现在我们这个社会属于比较开放性的社会,很多的情侣在谈恋爱时就已经居住在一起啊,在这期间很有可能会是女方怀孕。那么有些人,为了更牢靠的稳固双方......


·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
      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在我国,如果想要使用国家的土地话是应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在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并不是你想怎么使用土地就怎么使用......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可以,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


·口腔医患纠纷协协议内容有哪些?
      口腔医患纠纷协协议内容有哪些?口腔医患纠纷协协议,协议甲方应当是医院,乙方为患者,写明患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住院号,协议应当是双方......


·一、二手房买卖为何要办不动产证?
      一、二手房买卖为何要办不动产证?不动产证是购买房产行为有效、合法的证明,是构成完整房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该房产在解决分家析产、权属纠纷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