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诉前保全的财产不见了应该怎样办理

诉前保全的财产不见了应该怎样办理如果法院执行财产保存措施后,没有财产可以保全的,法院可以停止保全措施,并且申请人交纳的保全费用不作退还。二、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三、诉前财产保全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或仲裁,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保全的财产应为不动产(房屋、土地使用权)、汽车、存款、股票等能够折价的财产。办案机关对这类财产进行保全处理,确保当事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后分配相应的保全财产,按照判决结果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2023年债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年债权转让限制有哪些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


·查看软件著作权内容可以到版权局查询吗
      查看软件著作权内容可以到版权局查询吗一、查看软件著作权内容可以到版权局查询吗?可以到查询软件著作权。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查询:可通过登陆......


·质押率打折怎么计算
      质押率打折怎么计算一、质押率打折怎么计算一般来说,股权质押融资均需要打折,质押折扣率的确定则依据企业资质、行业属性和企业类型等决定。根据实......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建筑装饰工程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工程质量有保证,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让市民使用放心。但是如何保证建筑......


·无赃物抢劫罪如何来进行处罚?
      无赃物抢劫罪如何来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


·按揭房不办他项权证是否可以?
      现在的楼价随着无价的上涨而飞速提升,而人们开始看中其中的商机,开始买房,于是就出现了贷款买房或按揭买房等方式,很多人对于按揭房是否可以不办他......


·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


·国外使用商标国内抢注如何维权?
      一、国外使用商标国内抢注如何维权?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


·猥亵罪判几年?
      具体判几年要看具体案情。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


·董事长和总经理有什么不同,怎么区分?
      产生的方式不同:董事长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产生由董事会任命一个公司,真正的主人是股东,但是股东往往是投资人,他们需要一些由相关专业背景......


·法律上的具体相关规定
      法律上的具体相关规定,因为继承权引起的纠纷对其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限为3年。这期限的是对该继承不满提出的诉讼时开始计算的。也就是说,被侵犯的那一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