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果婚外情生了孩子是属于重婚吗

如果婚外情生了孩子是属于重婚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二、哪些行为不构成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在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的时候,并不是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与小三生育了子女,主要还是要看行为人是否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与他人又登记结婚。如果仅仅是在婚内偶尔出轨,并没有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种情况下是无法按照重婚罪论处。此外,也要注意有两种特殊的情况,虽然行为人有重婚行为,但是也不能认定为重婚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法律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


·电力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电力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第五十九条 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


·不可申请行政复议事项答复的事项有哪些
      不可申请行政复议事项答复的事项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拿到行政裁决书之后,若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的,可以在限定的期限内再次提起行政......


·拖欠工资的法律问题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拖欠工资的法律问题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


·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1、对于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限其实在法律中是没有要求的,在使用中叶是没有严格的使用期限的。但是因为自己的亲生父母是不可能......


·患有脑梗老人如何立遗嘱才有效?
      患有脑梗老人如何立遗嘱才有效?一、患有脑梗老人如何立遗嘱才有效?被继承人是脑梗病人遗嘱满足满定条件就有用,《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


·现在在社会随处可见大量的工程建设,工程建设一般都是承包方在做
      现在在社会随处可见大量的工程建设,工程建设一般都是承包方在做,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的标的是非常大。所以这方面的法律是否多的,......


·行贿与单位行贿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个人在日常的业务办理过程中遭遇到阻碍可能就会有人想到用私下金钱疏通的方式来排除困难,一旦这样的违法行为被查处就是被定为行贿罪,但是有的时......


·中国对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一、中国对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一)指挥人员虐待俘虏的;(二)虐待俘虏三人以上,或者虐待俘虏......


·信用卡诈骗追诉时效是多久
      针对每一个刑事犯罪,除了有立案标准规定外,同时也是有追诉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在规定的追诉时效内,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原则上超过了规......


·发生事故被追尾了对方怎么赔偿?
      发生事故被追尾了对方怎么赔偿?开车减速的时候因为后方的车辆没有注意到两车的距离而发生了追尾,一般来说是要由后方车辆来承担所有的责任以及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