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责任的中止事由有哪些?

民事责任的中止事由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民事案件中止诉讼的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9月1日被新的司法解释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已被删除)2.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被告在答辩期间未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而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提出无效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民事责任的认定,是需要根据相关证据来进行处理的,如果证据存在,并能够证明该犯罪事实的,那么就可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但如果存在上述规定的条件,则属于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那么可以予以中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婚外情有了孩子能构成重婚罪吗?
      一、婚外情有了孩子能构成重婚罪吗?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必须是在无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如无与他人结婚,单纯是婚外情,不隶属重婚罪。......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2023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2023是怎样的一、房产继承过户费用是怎样的房产继承过户费用包括房屋评估费用、印花税、登记费、权证印花费、契税,在这些税费中......


·医保缴费年限新政策有什么内容?
      我们都十分关注社保等的缴费年限,这关系到我们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基本保障,很多自由职业者甚至掐准了年限来缴费,那是抱着“够用就行”的心态。在此呢......


·在我国的公司能扣员工工资吗?
      在我国的公司能扣员工工资吗《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


·独生子女的房产继承权什么情况才可以全部继承?
      独生子女的房产继承权什么情况才可以全部继承?独生子女什么情况下才能完全继承父母的所有财产?提前立下遗嘱就能确保子女全额继承遗产如果独生子女想完......


·专利使用许可有哪些类型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发展前景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中国的土地上蓬勃发展。中国这个大市场引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思想。相关的法律制......


·刑事诉讼法再审条件是什么?
      从我国司法实践的历程来看,案件审判的正确率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近几年媒体发布了几起冤案和错案的报道,受害人及其家属也依法申请了国家赔偿,为了......


·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


·车祸造成工伤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如果员工在上班途中或者工作的时候发生车祸,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员工人身或财产遭受的损害,此时需要实际作出赔偿。那车祸造成工伤要赔偿的......


·一、放弃遗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放弃遗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手续?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一般来说,如果涉及房地产财产......


·减刑裁定的管辖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指减刑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监狱(管制、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