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和小三有孩子重婚罪吗?

一、和小三有孩子重婚罪吗?可以构成重婚,如果以夫妻名义生活就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法律后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对于重婚的犯罪事实认定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处理,特别是对于重婚的具体情况还需要由司法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后,根据实际掌握的证据来进行判罚,涉及到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的,还需要从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摩托车车祸处理的相关流程是什么?
      摩托车车祸处理的相关流程是什么?一、摩托车撞车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什么意思?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什么意思?一、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什么意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意思是不允许“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一般侵权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基层社会群众的整体法律是没有从根本上发生转换,人们在很多情况下还是只顾自己的既得利益,完全不关心当前的这种行为是否已经对别人造成了侵权。如果......


·离婚财产是老人的小孩有分配吗?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多夫妻在感情出现问题后选择离婚。对于双方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妥善解决好财产分割方面的事情,协商不成的,......


·个人转让土地怎样避税?
      个人转让土地怎样避税?一、个人转让土地怎样避税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作为联营条......


·有离婚协议书法院如何判决?
      有离婚协议书法院如何判决?两边从前签定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在两边处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具有效能,不管是经过民政部门挂号离婚仍是经过法院诉讼离婚。......


·怎么认定盗窃罪
      只要具备了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其中之一的,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只是一般违法行为。一般说,个人盗窃数额达到“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就可以成立盗窃......


·生父养父争夺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生父养父争夺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生父养父争夺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生父母将孩子送养给他人,就没有关系了。养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权。《民法典》......


·海事海商案件的管辖特点是什么?
      海事海商案件的管辖特点是什么?中国公民大多都生活在内陆,只有少部分人因为工作性质或其他原因生活在了海上。在海上工作不同于内陆,内陆出现纠纷,......


·闯红灯如何认定,闯红灯的定义及处罚新规
      闯红灯如何认定,闯红灯的定义及处罚新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路上行驶的车辆越来越多。于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以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