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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有情人属重婚罪吗?

一、根据刑法规定有情人属重婚罪吗?
  
  根据《刑法》规定有情人不一定属重婚罪,是否构成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如果对方在没有解除第一段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第三者又结婚或者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就可以认定为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
  
  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
  
  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您都比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
  
  注: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之前不可以再次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否则构成重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这是针对婚姻中出现的第三方的一种情形,如果第三人明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仍然选择与之进行结婚,那么也会被认定为重婚罪,承担刑事责任。
  
  3、有配偶者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
  
  这是您比较常咨询的问题,婚姻中的丈夫或妻子又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重婚罪应当依据是否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那么是可以认定为重婚罪的。
  
  注:并非只有进行两次结婚登记才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现实生活当中,重婚罪是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必须要严厉打击的一种决定,对于重婚罪需要承担起的刑事责任,一般是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除此之外的话,民事方面的责任是也是需要予以承担的,需要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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